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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7 16:18 来源:灵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豫人防〔2021〕27号)文件要求,7月18日,灵宝市国动办邀请省人防专家库三名专家杨文革高级工程师、郑向前高级工程师、夏雪峰高级工程师,对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灵宝市函谷关镇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南侧建设的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项目易地建设申请进行了专家论证。

结合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23.07)和项目工程建设实际,经专家集体讨论,认为该场地条件符合《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所规定的易地建设条件。

现将专家论证结果进行为期5天公示。

附:《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旅游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灵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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