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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4—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1
标  题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4〕9号
发布时间 2024-07-01 15:28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2024年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灵宝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已全面结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工作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确保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

(一)面试

面试根据《2024年河南省(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公告》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bao.gov.cn)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提交《入职承诺书》。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bao.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灵宝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灵宝市纪委监委0398—8829169。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bao.gov.cn)进行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附件:2024年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 件


2024年灵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宋速快    市长

常务副组长:杜元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田红方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  骁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许学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建强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国胜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卫刚    市财政局局长

屈跃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韩  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泽平    市委办专职密码督查员

窦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根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许学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徐根红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结束后专班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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