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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4—00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30
标  题 关于成立灵宝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4〕7号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21

关于成立灵宝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我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灵宝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少波(市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南小忠(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魏俊剑(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成   员:王树栋(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青华(市农业农村局七级职员)

聂   晶(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徐新波(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徐新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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