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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4—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2
标  题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4〕4号
发布时间 2024-04-12 19:47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有关部署要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三政办〔2024〕2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逐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市司法局要加强督导落实,对各级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9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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