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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2—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8
标  题 关于表彰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文字号 灵政〔2022〕5号
发布时间 2022-05-24 17:40

关于表彰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1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我市人大代表建议113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46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改进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圆满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发改委等10个先进单位和左国栋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灵宝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0个)
    发改委    生态环境局    人社局    政府办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林业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信科技局         
    二、先进个人(16名)
    左国栋    刘珊妮    张 珂    聂天孟
    张 彤    马林美    刘晓静    王晓磊
    韩春义    张艺苑    王 楠    范陆强
    刘鹏甲    范枫峰    关会霞    丹梦新
灵宝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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