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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1—001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9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1〕20号
发布时间 2021-07-02 15:28

关于印发《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按照省、三门峡市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 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四、整治标准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六有、六无标准。
  (一)六有即:
  1.门口有灭火器:1—2间的门店每层应设置1组灭火器(2具4KG干粉灭火器装在灭火器箱内),放在门口明显位置;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应在每层走道的明显位置,设置不少于2组灭火器。
  2.出口有应急灯:门店每个走道口、门口都要设置至少一个消防应急照明灯。
  3.通道有指示牌:门店要在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4.屋顶有报警器:每个房间屋顶安装不少于1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5.前台有承诺书:应在前台或室内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本门店消防安全。
  6.墙上有宣传画: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宣传提示贴画,加强警示宣传。
  (二)六无即:
  1.无违规住人: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必须采取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措施,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在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2.无堵塞通道:严禁锁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严禁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
  3.无防盗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障碍物;必须设置的,装置必须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
  4.无违章彩钢板房: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5.无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电动车在室内或楼梯间违规充电。
  6.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拉网排查。各乡镇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社区、村(居)委会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政府、管委会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1),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各乡镇、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三)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部门要每周组织乡镇政府、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 25 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政府和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救援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市政府将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 月4日前,各乡镇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自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9月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办公电话:0398—8780173
  联系人:张希奎;张白鸽
  办公邮箱: lingbaoxiaofang@163.com
  附件:1.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
     2.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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