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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2019〕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宝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到2019年12月20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12月20日前,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四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充分运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各单位的联络员一定要责任到人,随后还要进行专门培训。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平台要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二)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本系统实施的监管事项检查清单为基础,制定本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等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各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要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导入省级平台;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要于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并导入省级平台。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建立本层级、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建立两库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监管事项检查清单中的监管对象为基础,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并按行业、地域、信用类别等不同条件设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完善信息项目标准、分类条件,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专家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辅助实施,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的两库要于2019年12月20日前建立;市级两库要于2020年3月15日前建立。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制定下一年度发起或参与的联合抽查计划,报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后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度联合抽查计划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五)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各市场监管领城有关部门根据年度抽查计划,统筹组织本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抽査对象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推进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求落到实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七)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等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在本系统推广应用省级平台,并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下,建立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
  (二)强化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履职能力。
  (三)严肃纪律。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创新模式。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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